| 合同价与市场价严重偏离房屋合同价明显低于市场价不予过户 |
| 2004-06-22 来源: 进入论坛 |
几十万的房子只卖一万元?国土部门表示,
日前,布吉多名业主向记者反映,交易和产权部门认为其房子转让价格太低,不予成交和过户。
曾先生在中海怡翠山庄3楼有一套房,以原购价19.7万元转让给买方,成交价为每平方米2213元,高于国土部门自动估价系统关于龙岗布吉多层住宅评估单价每平方米1800元的规定。但现布吉土地房产交易所认为该单位成交单价过低,需要通过交易中心派人重新估价后方可交易,并拒绝买卖双方的过户申请。
记者就此事致电龙岗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布吉交易所,该所有关负责人林先生表示,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房屋交易合同价明显偏离市场价的,要重新进行评估。如果有特殊原因,当事人坚持认为合同成交价是合理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或照片。
林先生表示,是否明显偏离市场价,交易部门并不是以当地均价为标准,而是要看楼盘的具体情况。
龙岗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主任李国强向记者表示,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是受税务部门委托征税的,目的是防止税收的流失。交易机构定期与税部门沟通,对于合理的房屋成交价,交易机构会有一定的标准,只要在这个大致范围内,交易机构免评估手续交易,以加快进度。但是如果合同价格严重偏低,就要进行免费重新评估。
至于合同价与市场价相差多少属于“严重偏离”,目前有关部门并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业管理处有关人士对记者说,曾有一对夫妻离婚的时候,总价几十万元的房子,两口子之间转让却只卖一万元。交易部门认为,这一价格显然严重偏离了市场价,经过解释和说服,后来,这一套房子基本上以市场价成交,国土部门才为其办理了过户手续。
记者发现,人为将合同价写得很低,很多人是源于不了解有关交易的税费政策。甚至有业主以为,现成交价与原购件合同价的差额,要按20%的比例缴税。国土部门有关人士表示,这其实完全是一种误解,一套房子只要住满一年,就只需要缴纳合同总额1.5%的费用,这一费用可由买方缴纳,也可双方协商解决。
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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