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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部门超额占用的房产应坚决收缴
2004-08-02    来源:      进入论坛


孙兴全(武汉大学商学院)


据中央电视台26日晚焦点访谈节目报道:云南省昭通市国税局办公大楼内开了家“按照国际三星级标准建设、设计的国际性商务酒店”西格玛大酒店,形成了“夜总会开进税务办公楼小姐与干部同进一道门”的“奇观”。无独有偶,该市“管项目”的计委,其办公大楼内也有一家对外营业的望帝酒楼;金邮宾馆,用的是邮政局的办公楼;昭通市地方税务局,仅凭一张地税局给工商局的便条,就完成了地税宾馆的登记注册,丝毫没有顾忌国家党政机关不得进行企业注册的规定。

对此类用办公设施开宾馆、酒楼的作法,当地有关官员的“官话”作了如此辩护:他们没有违规,是为了减少浪费、弥补办公经费而为之,“很正常”。说这类“官话”,大概也属“背着牛头不认脏”之举,不知道拿来唬谁。不过,他们“很正常”的说法也是有点依据的,因为,正如焦点访谈中所说:“这种办公楼被用来开酒店的现象,绝不只云南省昭通市存在。”如果全国各地认真清理统计,这样的房产数量一定是十分惊人的。见怪不怪,就“很正常”了。

“很正常”,如此轻描淡写之“轻”,却让纳税人和国家承受了花大笔冤枉钱买来腐败“催化剂”之“重”。政府部门大量超标建房,花的是国家的钱,说到底是浪费纳税人的钱,像昭通国税局办公楼有十层,属办公用的主要是三四五层,一半以上是浪费;拿纳税的人钱建房出租甚至自办公司,分明是拿纳税人的钱去谋小团体的利,那些国有资产的收益完全脱离了预算监督,用在哪里谁说得清楚?本来审批的是政府办公楼项目,现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改变国土用途开宾馆,规避了大量的商业用地转让金和税费,这无疑又导致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宾馆、夜总会开在办公楼内,政府部门还成了违法经营的保护伞,焦点访谈的报道称:记者对昭通市国税局办公大楼进行了暗访,刚刚走进楼内的夜总会,就有人出来主动向记者推荐这里的三陪服务。“因为酒店这栋大楼本身还有另外一层身份,所以这里一直没有人检查。”

政府占用房产没有刚性限制,各部门相互攀比,争建楼堂馆所,更使浪费之风愈演愈烈。对此现象,无论是制度本身存在缺限还是制度执行不力,都应认真反思。现在一些政府部门打着弥补办公经费不足的招牌,巧立明目大占公共资源,花样百出搞创收,这种现象不能再继续了。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政府部门占用房产进行全面清理,按实际需要严格核定房产占用量,坚决收缴超标准房产,予以拍卖或组建国有企业统一经营。



来源:人民网房产城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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