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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天通苑东二区某住户停放的奔驰S500。姜赟 摄
编者按:1998年国家确定了实行经济适用房政策,为我国住房供应体系的构建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解决了部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穷人熬夜排队买不上,富人开着奔驰买几套”等诸多问题。
从今天(2月5日)开始,人民日报推出“关注经济适用房”系列报道,希望通过探讨,推进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在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使更多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得以满足。
①买卖渠道——中介公司 倒房卖号
日前,经济适用房房号在天通苑网络社区论坛里公然叫卖,售价高达十几万元。房号怎么成为商品了?这种交易是如何实现的呢?于是记者找到了已经成功买到天通苑房号的杜先生。
杜先生是北京某著名商场的部门主管,买经济适用房是为了给大学毕业的儿子结婚时准备的。他从朋友那里听说有家房地产中介公司有房号可卖。与业务员经过讨价还价,对方要求房号费和手续费共13.5万元。杜先生说,虽然花了13.5万元买号费,但是整体上还是“赚了”。他买106平方米、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房子,相对每平方米均价超过1万元的北京房地产市场来说,算是大便宜了。
业务员告诉他只要把钱、身份证和户口本给她就行。但是杜先生对这种交易操作方式并不放心,强烈要求与转让房号者见面。后来他才知道,业务员不想失去他这个客户,才让他与转让房号的人见面的。据业务员称,她每个月工资才500元,其他收入全靠提成,而一个房号的转让交易的完成,公司可以提成3万—5万元。房号转让者得到相应款项后,其余的钱通过他们老板都给了房地产开发公司相关部门的人了。
因此,杜先生见到了转让房号的王老太太,在看到其拆迁户的证明后,杜先生才放心了。王老太太是北新桥的拆迁户,70多岁。据她称,业务员把其户口本、身份证都要去了,还让她在一张空白的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盖手印。
杜先生通过其他途径得知,这种做法是为了“过户”做准备。因为北京市规定“十一五”期间,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是排险解危、文保区、城中村改造、奥运及市政重点工程的拆迁居民。因此,房号不改“底”就等于废纸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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