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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产索赔事件给土地财政敲响警钟
2008-04-11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进入论坛

近日,由于房价下降而引发的高价购房业主向开发商索要差价事件可谓僵持难下:开发商和深圳房地产行业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声明有的开发商“全额补偿差价”只是个案,无法接受业主索赔的请求;深圳国土房管部门也表态说要求补偿是非法、无理的诉求。然而,记者了解到,很多业主并没有接受这些说法,索赔事件没有平息,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迹象。

有关专家表示,深圳“高价业主”索赔事件某种意义上是我国房地产开发模式弊端的集中爆发,它的出现实际上为一些地方政府过于依赖“土地财政”、银行盲目扩张房地产信贷的行为方式敲响了警钟。未入住就缩水四五十万元 金地业主称“完全不能接受”

金地梅陇镇是由上市企业金地集团开发的大型楼盘,位于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据记者了解,金地梅陇镇一期于2006年开盘,均价为6000元/平方米;2007年6月发售二期项目,均价为15000元/平方米;而于近期开盘的三期项目,均价则为11000元/平方米,而且还可以送精装修,打9.7折销售。

由于二期项目要到今年底才交楼,二期的很多业主认为,自己还没有入住,房产就缩水四五十万元,“完全不能接受”。他们普遍认为,一是开发商“太黑心”,要求给予一定经济补偿,“退房款”;二是万科等开发商采取送精装修的方式抚慰老业主,值得同为上市企业的金地集团学习,因此要求开发商至少也送精装修给二期业主。

针对这些诉求,金地集团近期表态,不会支持业主的“无理”要求,但会拿出1000万元建立基金改善小区周边环境和增加配套设施。而深圳国土部门则表示,业主要求退房或补偿价差的要求是一个非法、无理、蛮横的诉求,“此头不能开”。

对于这些表态,业主张先生不以为然。他说,这应该是由法院来判断的事,国土局的职责应该是考虑如何保障老百姓的住房和规范市场,他们这样表态是角色错位。网友“流浪异乡”在金地梅陇镇业主论坛上评论说,开发商就应该把暴利吐出来,归还给老业主。

深圳另一处楼盘泰华阳光海的业主的索赔要求,则完全被开发商拒绝。10多名业主决定中止还贷 银行称将催收直至起诉

除了可能引发的社会纠纷,记者还注意到,深圳一些激愤的购房者声称要中止还贷。由于不满开发商开出6.5折销售的价格,深圳市宝安区泰华阳光海的100多名业主提出,开发商应该承担降价销售给他们造成的损失,业主要求“补差价”或“退房”,否则就要中止还贷。目前已经有10多名业主决定中止还贷了。

负责该楼盘按揭业务的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表示,他们查询了相关资料,目前泰华阳光海楼盘还没有主动断供的情况发生。对于可能发生的事情,建行也做了充足准备:每个月扣款会提前短信通知购房者,如果扣不到款就会进入催收程序,第一个月用电话和书信催收,第二个月通过律师事务所发律师函催收,第三个月会采取向法院起诉等措施。

记者注意到,深圳的一些楼盘,如金地梅陇镇、中海半山溪谷等业主都将中止还贷作为维权的“撒手锏”。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些说法更多是一种情绪性的宣泄,因为中止还贷意味着放弃几十万的首付以及银行信用,不到万不得已是很少人真正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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