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的景观设施--白色张拉膜,正对着自家的客厅,光线反射到家里,令人目眩头晕。住户张先生为此多次找开发商理论,但最终没能解决问题。
“光污染大的材料不能在小区使用。”日前,建设部对外公布了《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试行稿)》,对小区光环境、声环境等方面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昨日,记者从规划、房地产开发等主管部门了解到,我市住宅区设计将参照这一导则执行。“根据新的导则,小区景观设计将更具人文特色。”房产部门有关专家称。
在光环境方面,《导则》明确规定,在选择材料时,需考虑对光的不同反射程度,住区小品设施设计时,避免采用大面积的金属、玻璃等高反射性材料,减少住区光污染;在声环境方面,《导则》对住宅区白天和夜间噪声都有明确规定,同时,靠近噪声污染的住区应通过设置隔音墙、人工筑坡、植物种植、水景造型、建筑屏障等进行防噪;在温度和湿度环境方面,《导则》要求北方地区冬季要从保暖的角度考虑硬质景观设计;南方地区夏季要从降温的角度考虑软质景观设计;并通过景观水量调节和植物呼吸作用,使住宅的相对湿度保持在30%-60%;在道路环境方面,《导则》规定,居住区道路最大纵坡不应大于8%,还对园路、自行车道、人行道、轮椅专用道的坡度作出限定。
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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