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11日下午,在市政府大楼903会议室,由主任委员副市长胡曙光同志主持召开了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04年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市中心、省直分中心、省中心《关于2003年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04年归集使用计划(草案)》的报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中心、省直分中心、省中心《关于200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04年归集使用计划(草案)》。
沈金华、龙正才、王玉华、陈群等委员先后发表了意见。会议认为武汉地区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能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通过出台新政策和措施,做大量细致的工作,推动了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创历史新高,实现了资金的安全、高效良性运作;作为一种受托基金,武汉市还没有哪一项基金象公积金这样,规模大(80多个亿),管理、运作情况却非常好,这主要得益于住房公积金做到了规范化管理、专款专用。委员们对三个中心去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一致同意了武汉地区各中心2004年度计划安排。同时,委员们对中心下一步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一是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为公积金归集和贷款提供发展空间,要抓住时机,不断巩固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资金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是要加大执法和宣传力度,加强改制、民营、私营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制定明确的政策规定,对企业进行约束;进一步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根据武汉市房价走高、收入有限的情况,调高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提高青年职工住房消费支付能力,帮助解决住房问题。
三是大力发展住房个人贷款,扩大贷款规模,让更多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惠,如省直中心要支持省经济适用房的个人贷款,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公积金贷款利率还是偏高,否降低贷款利率,减轻职工还贷压力,解决低收入职工的住房问题。
四是对于历史遗留下来的项目贷款问题,要进一步认真清收,要严格把关,切实落实收贷责任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无法收回的贷款,可考虑履行核销工作程序,慎重核销呆坏帐。
此外,会议还分别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中心、省直分中心《2004年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及管理费预算》;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调整管委会部分委员的建议名单;讨论了由市中心受托起草的《武汉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方案》(送审稿)。
管委会主任委员胡曙光同志为会议做了简单小结,他指出过去的一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成效显著,三个“中心”的共同特点是:主要业务指标都大幅增长,再创历史新高;公积金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积累了公积金管理好的经验。同时,他强调,要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一是要加强公积金管委会在制度层面上的建设,明确管委会的职责,委员会委员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管委会要多作公积金政策研究,为决策服务;二是中心要珍惜经济形势大好的局面,抓住机遇,规范操作制度,挖掘内部管理潜力,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稳步推进中心机构调整工作,要进一步征求各方意见,规范管理体制,真正实现“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要求,形成一个统一的、高效的、便民的全市公积金运作管理新格局。
附:武汉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批通过的《武汉市200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04年归集使用计划》
2004.06.20
武汉市200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
计划执行情况及2004年归集使用计划
一、关于200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指导下,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紧紧围绕扩大住房信贷消费、改善职工住房条件这个中心,认真贯彻实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从健全完善决策体系、加大归集执法力度、不断改进贷款服务、全面强化管理监督等方面着手,认真组织执行2003年度归集使用计划,主要经济指标创历史最好水平。取得新增归集住房公积金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双双突破十一亿元、实现增值收益达5,000多万元的可喜成果,超额完成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归集9.5亿元、发放个贷9亿元等各项年度目标任务,推动了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快速发展。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超常增长
我市以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为核心,通过依法促缴,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调动了广大单位和职工缴存公积金的自觉性,实现了归集额的持续快速增长。全年市本级新增住房公积金117,124万元,超额完成全年归集计划23.29%,按可比口径计算,较上年净增归集29,078万元,同比增长33.03%,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截止2003年底,我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达500,689万元,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为407,443万元。
综合分析全年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的执行过程,呈现出以下特征:
一是住房公积金缴交人数仍呈减势。由于我市加大经济结构的调整力度,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改制,职工流动性继续增大,在职职工人数继续减少,导致参加公积金制度的在册人数同向减少。年初,我市本级参加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人数为84.29万人,一年之中退出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人数为4.65万人,同期新加入制度的职工2.33万人,两项抵减,截止2003年末,我市本级应缴人数减至81.97万人,净减2.32万人,同比减少2.75%,成为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减缴因素。
二是住房公积金扩增新户工作初见成效。顺应我市深化国企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形势,积极推进公积金制度向外资、民营、私营等多种经济成分单位延伸,全年有2853家新成立的非公所有制性质的单位,共计23,348名职工加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公积金制度注入了“新的活力”,提供公积金增量近2,300多万元。
三是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调整,对全年公积金增长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据市统计局资料,2003年末,全市职工年均工资为11,716元,比上年增长16.70%。我市抓住职工工资增长契机,及时发布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公告,有60%以上的缴存单位按照职工月工资总额调高了缴存基数,增缴住房公积金近7,000多万元。仅武钢集团公司职工调整基数后,年增缴住房公积金1,000多万元。
一部分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根据自身的承受能力,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主动调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达到10%-15%),增缴住房公积金4,500万元。
四是维权意识增强,执法力度加大。国务院《条例》的颁布实施,促进了职工的公积金维权意识,要求其所在单位执行公积金政策,与此同时,公积金管理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依法上门促缴,把原来在体外循环的公积金纳入规范管理范畴,先后有铁道部物资总公司、铁四院、交通银行、中信实业等一批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近1亿元。这种补缴引起的归集速增,具有一次性和波动性,应予以重视。
(二)以惠民便民为抓手,加速发展个人住房贷款。
我市抓住房地产业景气攀升,住房消费需求增长的契机,以政策惠民、服务便民为抓手,坚持“规模更大、服务更优、品种更全、质量更好”工作取向。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最大限度满足职工住房贷款需要。全年职工住房贷款资金供应不少于11.3亿元,占当年归集公积金的94.1%;
二是充分利用国有商业银行金融资源,大力推进贷款网点建设。在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先后增设13个公积金贷款网点,使全市个贷受理网点扩大到了60个,大大方便了武汉三镇的职工贷款购房。
三是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把贷款审批由“两审”改为“一审”,并对手续齐备、信誉良好的部分开发项目实行抵押收件划款,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较上年缩短了近10个工作日,控制在一个月以内,推动了贷款业务的发展。
四是出台新政策,提高贷款限额。将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二手房贷款由8万元提高到15万元;同时,延长“二手房”贷款期限,由10年延长到15年。这项措施使得职工户均贷款额度由上年的6.93万元提高到10.31万元,更好地满足了职工住房信贷消费需求,成为个人住房贷款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
五是完善“公积金提取还贷”办法。把原来每年集中一个月办理提取还贷改为常年办理。从职工实际需要的多样性出发,提供三类六种提取公积金还贷方式供职工自由选择,有效减轻贷款职工还款压力,全年向职工让利400多万元。
以上措施促进了我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快速发展,全年新增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1,516.70万元,完成年计划123.91%,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同期增长36.11%。其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8,521户、82,716.01万元;利用公积金和商业银行合作发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2,299户、发放金额28,800.69万元(公积金部分),带动商业贷款部分为162,559.73万元。我市历年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44,182.72万元,贷款余额为256,889.43万元,共支持50,233户职工家庭购建住房面积499.32万平方米。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量呈加速增长态势。
在注重发展公积金贷款融资的同时,积极支持职工直接提取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据统计,全年共有职工65,585人提取住房公积金34,199.93万元,比上年增加5,581.36万元,同比增长19.50%。引起支取量增长的主要因素:一是受住房消费需求推动,职工提取公积金购房人数增加,全年有职工13,111人支取公积金14,091.31万元用于购建自住房;二是我市进一步完善公积金余额还贷办法,支持职工运用个人公积金存款余额一次性或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有5,904名职工提取公积金6,069.56万元;三是离退休、调动等提取增大,全年有离退休、调动等职工24250人支取公积金10,739.75万元;四是受企业改制,产业结构性调整影响,因与原单位中止劳动关系有职工22,320人提取公积金3,299.31万元。
(四)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大幅提高
由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始终坚持以服务于住房消费贷款为中心,从贷款融资和直接使用两个方面加大了公积金支持个人住房信用消费的力度。住房公积金周转速度加快,资金使用率大幅提高,全年新增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1,516.70万元。截止2003年底,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56,889.43万元,占同期公积金归集余额的比重为63.05%,比上年提高6.56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3.05个百分点。全年用于职工提取公积金购建住房及偿还贷款总额20,160.87万元,购买国债24,250万元,国债余额62,020.00万元。到年底,公积金使用金额339,070.30万元,占公积金归集余额的83.22%。
(五)加大资产保全力度,贷款质量上升
在积极推进公积金贷款发放的同时,严格控制、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加大了贷款催收力度。全年共收回到、逾期贷款38,793.11万元,完成年计划121.33%。其中,收回、到逾期项目贷款3,932.76万元,个人住房贷款34,860.35万元。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逾期项目贷款,尚有8,108.27万元未收回,已列入工作重点。个人住房贷款逾期贷款余额297.86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0.12%,大大低于建设部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1%的风险控制指标。
(六)加强公积金财务管理实现增收节支
在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维持低水平,央行再次调低公积金备用金利率的条件下,主要依靠增加积累、扩大贷款、支持使用、增收节支,实现了收益的持续增长。全年实现财务收入12,198.02万元,完成计划的111.60%,较上年同期增长2,230.78万元,增幅22.38%。导致超额完成财务收入计划的主要因素:一是贷款规模扩大,利息收入增加;二是公积金年度归集额大幅增长。2003年财务支出7,136.48万元,收大于支,实现公积金运作增值5,061万元,比上年增长19.48%,“中心”管理人员人均实现经济效益84万元,遥遥领先于武汉地区商业银行的人均创利水平。当年积累风险准备金3,036.92万元,累积风险准备金15,394万元;为市政府提供廉租住房补充资金1,370.82万元,累积提供补充资金4,137万元,达到了公积金运作保值增值要求。
二、关于2004年住房公积金计划安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2004年是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现武汉新一轮大发展的关键一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面临一些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我市综合经济实力持续增强,国内生产总值保持在年均增长12%以上,确保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增长8.1%,为住房公积金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二是我市房地产业保持快速发展,住宅消费持续升温,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面临相对宽松的市场需求环境;三是我市继续以新区开发带动旧城改造,进一步改善市民住房条件,为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的增长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并正确应对公积金发展中面临的挑战:一是我市1,909户国企改制及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推进,使职工流动性持续增强,对住房公积金积累造成的压力较为突出;二是金融机构看重住房消费市场,银行纷纷抢摊住房信贷市场,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与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竞争更加激烈;三是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弹性增大,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空间日趋狭窄,对公积金的运作管理压力越来越大。
为抓机遇,变压力为动力,明确200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与使用计划指导思想是: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创新,积极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大力发展个人住房贷款,提高公积金使用率;加大公积金执法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不断提高公积金归集率;加强住房公积金风险管理和资产保全,提高公积金运作安全和效益。
依据上述指导思想,本着积极进取,求真务实的原则,确定2004年市本级住房公积金发展的计划目标:
1、确保全市新增归集住房公积金12.5亿元,同比增长7%,全市累积归集总量突破60亿元。
2、确保全年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2亿元,同比增长8%。
3、计划实现增值收益5,100万元,为市政府提供廉租住房补充资金1,200万元。
4、确保收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5,000万元,项目到逾期贷款4,500万元,争取清收全部项目逾期贷款,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控制在2.5‰以内。
三、关于200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
(一)归集计划目标的确定
根据基数增长预测法,在上年归集规模11.71亿元的基础上,剔除因机构调整的促动,去年有些铁路大单位纳入属地化管理等一次性增加原因,有以下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200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额的增减:
1、导致归集额增加的因素:
(1)工资稳定增长因素。根据市统计局数据,2003年末我市职工年均工资由上年的10,039元增加到11,716元,比上年增长16.70%,使尚未调整公积金缴存额的单位、职工有望在2004年度提高公积金缴存基数。经过努力,若能使60%的缴存职工调整公积金基数,则全市可增加归集额7,400万元。
(2)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因素。目前,武汉市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限是单位、个人各交工资收入的5%,允许有经济条件的单位将比例调高各10%-15%,预计今年新增2.5万职工调高缴存比例,可增加公积金2,900万元。
(3)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因素。根据近两年我市民(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及新建企业职工参入公积金制度发展的趋势分析,预计今年有2.3万人新加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将新增加归集额2,600万元。
(4)依法归集抓清漏补欠因素。通过加大归集执法和政策宣传力度,强化职工自觉维护公积金合法权益意识和单位自觉缴存意识,清漏补欠,预计部分单位将补缴公积金1,100万元。
此四项增加归集额达14,000万元。
2、导致归集额减少的因素:
(1)自然减员因素。受职工正常离退休、转移调动等影响,预计全年有2.5万职工退出公积金制度,按上年职工人均工资和单位、个人各缴存5%的比例测算,将减少归集2,900万元。
(2)减员增效、机构调整因素。考虑我市1909家国有企业改制、引发职工下岗分流的影响,根据历年情况趋势分析,预计今年将有2.8万职工,暂时退出公积金制度,影响公积金正常归集3,200万元。
此两项预计减少归集额达6,100万元。
综合分析年度影响公积金增加与减少因素,两项相抵,全年预计归集额达12.5亿元。
(二)归集计划的分配
为确保归集计划目标任务的落实,特作如下分配:
1、按权责一致的原则,支票归集6亿元,占归集计划的48%;税票归集6.5亿元,占归集计划的52%。
2、按协调均衡发展的原则,确定全年各季度归集计划分别为:2.9亿元、3.35亿元、3.2亿元、3.05亿元。
四、关于2004年公积金使用计划
(一)运用资产分配法预测今年资金可使用量:
(1)新增归集转使用。今年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125,000万元,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提留20%用作备付金,可使用资金预计为100,000万元。
(2)上年结转资金转使用。截止2003年底,公积金归集余额407,443万元,减除年底贷款余额266,417万元、购国债余额62,020万元后,结余资金79,006万元,按规定预提公积金20%用于职工提取备付,结转下年度使用资金为63,205万元。
(3)收回再贷资金。预计今年可收回项目到逾期贷款4,500万元左右;预计收回个人住房贷款40,000万元,考虑到贷款收回时间下半年居多,预计收回资金有60%左右可周转使用,预计收回再贷资金为26,700万元。
以上三项合计,2004年可使用资金为189,705万元,约18.97亿元。
(二)全年资金使用安排
按照全面推进职工个人住房贷款发展,减轻职工还贷负担,积极支持住房消费的资金使用策略,2004年资金使用投向安排如下:
(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40,000万元占73.8%
其中: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110,000万元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30,000万元
(2)个人支用公积金33,000万元占17.4%
其中:个人购建、大修支用21,000万元
个人偿还贷款支用12,000万元
(3)购国债16,700万元占8.8%
合计189,700万元占100%
全年安排20,000万元备付金用于职工离退、调离本市等正常支取的兑付。
五、执行200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工作要求
为确保全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全面完成,需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目标意识,深化目标管理责任制
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和相关职能部门,都要认真组织执行公积金管委会确定下达的《200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时向各承办银行及“中心”内部各部门分解下达计划指标,按“层层负责、任务到人”的总体要求,将全年计划指标量化到基层单位、职能部门和个人,签定目标责任书。计划执行过程中,要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统计、分析与督查,发挥其对公积金业务发展的计划指导作用,年终要对计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认真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进行奖罚。
(二)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1)适应我市国有企业重组转制、混合所有制经济和民营(私)营企业快速发展以及职工流动性增强的新形势,努力创新公积金归集手段,一是继续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在民营、私营等非国有经济领域和改制企业全面推进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力争公积金覆盖面提高6-8个百分点。二是抓住职工工资增长的有利形势,落实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确保职工缴存基数增长与工资增长同步,力争公积金归集率提升3-5个百分点。三是认真调查研究,力争出台我市调高公积金缴存比例,以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住房消费需求;四是在公积金政策上,实行内外资企业单位及职工享受国民待遇政策,以保护内资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五是推行公积金全程质量管理,按照建立归集动态管理系统的要求,理顺和完善管理方式和归集业务流程。
(2)抓住机遇,大力推进个人住房贷款,积极引导住房消费。一是充分利用我市现有金融资源,继续加大“个贷”网点建设力度,探索网上申贷服务,完善公积金个人贷款体系;二是适应二手房交易市场发展需要,做好放开二手房贷款受理网点试点工作,促进存量住房流动,活跃住房二级市场交易。三是积极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开展个性化贷款服务。探索住房贷款转按揭、加按揭等新品种;设计递增、递减还款方式,为贷款职工提供多样性服务,满足职工不同层次的需要。四是运用电子网络,探索建立贷款实时审批制度,简化贷款手续。五是制定网点服务规范标准,缩短贷款审批时间,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六是继续加强对受托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目标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管,充分调动受托银行的积极性。
(3)继续抓紧收贷收息,强化资金风险管理。按期收回贷款本息不仅是保证公积金安全、维护职工权益的根本要求,而且有利于加快公积金周转使用。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部分到逾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贷款和单位购建住房贷款,逾期时间长,催收难度大,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要求,继续抓紧清收,坚持对逾期项目贷款单位实行动态跟踪,制定切实可行的收贷实施计划,落实收贷责任制,加大诉讼结案执行力度,积极探索新的收贷方法,确保收回到逾期项目贷款4500万元,争取收回全部项目逾期贷款。随着个人住房贷款总量的增加,贷款收回工作日益繁重,要根据个人住房贷款逐月还款、还款周期长的特点,做好贷款收回情况的动态跟踪管理,确定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管理,落实逾期催收,确保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控制在2.5‰以内。
(4)规范和完善公积金提取管理。公积金提取管理要坚持“一要管住、二要管好”的原则。既要防止公积金流失,又要为缴存职工服好务。一是在资金计划安排调度上,要及时满足职工提取公积金的需要。全年安排20,000万元备付金用于职工离退、调离本市等正常支取的兑付,安排33,000万元用于职工提取公积金购建、大修住房和偿还贷款。继续大力支持职工提取公积金购建住房;二是进一步加大职工提取公积金余额偿还贷款工作力度;三是优化职工提取公积金服务方式,快捷便民。
(5)加强公积金财务核算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受托银行的业务指导和目标考核,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记帐率达到97%。二是督促受托银行及时发放公积金有效凭证,到位率要求达到98%。三是通过强化财务管理,实现增值收益5,000万元以上。
(三)提高人员素质,推进信息化建设。
在新的一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要实现党的十六大关于“新思路、新举措、新局面”的总要求,必须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人才素质。切实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并建立和完善法人权责制和授权管理及内控制度。与此同时,要大力推进管理的信息化,提高电子信息技术运用程度,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不断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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