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发商转移万吨垃圾到鄂州乡下 |
| 2007-11-08 来源: 楚天都市报 进入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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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同意了,怎么村民不知道?记者立即返回翁家垴村。村委会干部杨某告诉记者:据说,开发商倒垃圾之前,得到了该村翁某的同意,翁某还收了开发商的钱。但翁某并不能代表村民,村里也不同意这事。现在,村民们对开发商乱倒垃圾反应十分强烈。
记者从鄂州市规划部门了解到,龙山垃圾场由规划部门批准,由鄂州市市容环卫局实施安居工程,开发商是鄂州市永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鄂州市市容环卫局局长肖文斌称,龙山垃圾场原有垃圾3到4万吨。开发商要把垃圾拖走的事他知道,但拖到哪里他不清楚。他认为,随便就把垃圾倒在乡下,对周边环境肯定有不利影响。
记者采访鄂州市永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时,该公司负责人许某称,该公司转移垃圾,征得了村里的同意,并交了10多万元,钱是交给12组组长翁某的。
但是,翁家垴村村支书程福军告诉记者:翁某是12组组长。此前,翁某向村里提过这事,但村里并没有同意,也没有收一分钱。翁某不能代表村民,他即使同意开发商倒垃圾,也是无效的。
采访相关单位后,记者向鄂城区委书记马在学通报此事,马在学对此事很重视,表示立即进行调查。
(记者王德华 齐同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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