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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须办审批手续私下交易土地违法
2008-08-06    来源: 长江日报    进入论坛

自家的房子能不能自己做主拆了重建?可否租村民土地建房?昨日查违热线中,市民问得较多的两类问题,引起市城管局负责人关注。

汉阳区一位先生问:“我家房子太老了,能不能拆了重建?”经了解,他家房子建于上世纪60年代,没有证明手续,现在破旧不堪,他想拆了盖新房。城管人员明确告诉他:自家的房子拆和建也必须依法办事。首先必须经管理部门现场勘察鉴定后,才能拆除;然后通过村委会逐级上报,经规划部门审批后才能建房。否则就是违法建设。

一位女士打来电话,自称是孝感人,现租住在远城区,一村民要将地租给她,应允可在上面建房。她问:“我能不能跟他签合同?”城管人员解释:村里的集体土地不能私自出租转让给非村民,且不能将农用地直接变成建设用地,在上面建房属于违法建设。“你要是签了这个合同,查到后将会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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